【概况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7年10月,于2019年8月更名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,隶属县政府直属管理,与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合署办公,内设办公室、党群纪检办、执法监察股、执勤应急股、环卫保洁股、法制股、执法稽查督查股,下设环卫大队和新城区管理办公室,监管民乐县祁峰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主要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,配合有关部门行使城市规划管理、城市绿化管理和市政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工商行政管理、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;对城区搭建临时性建筑、临时占用道路、挖掘道路等方面进行审批;履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省、市、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。
【城市综合执法】制定《民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及法治培训计划、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等,细化法治建设任务,保障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。按照“谁执法谁普法”的要求,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工作,开展各类综合执法培训,以增强城管队伍的政治意识、法治素养、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。全年法律法规学习12次,法律讲座4次,政治学习48次,学法用法考试2次,6月28日参加本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暨“岗位大练兵”、执法现场模拟演练、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等,受训人员23人次。依托“6·5环境日”“12·4”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,以发放宣传材料、LED显示屏幕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宪法、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全年共计开展普法活动6次。坚持“疏堵结合、以疏为主”,突出服务为先,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,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。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63件(其中简易程序案件6件,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7件)、办理行政许可案件576件,无行政复议案件。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、执法全过程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“三项制度”,对执法主体、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,依法公示,对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,严格通过法律审核,强化证据收集意识,提升执法效能。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,采取多种方式,安排专人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,全年共接听来电投诉73起,及时处理73起;接到“12345”平台转发网络投诉252件,及时处理并回复252件,回复率达到100%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围绕简政便民要求,通过公示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,实行一次告知、一表申请,全面推行“网上办”“马上办”,把“只进一个门、最多跑一趟”的“一站式”服务机制引向深入。联合交警大队,集中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,共出动警力10人次,城管执法人员20人次,警车2辆,执法车辆2辆,劝离违法车辆40余辆,拖运非机动车乱停乱放150余起,引导群众文明出行、文明停车。
【市容市貌整治】建立“网格化+专班”工作机制,将城区划分4个片区(网格),合理配备执法人员,压实工作责任,保障常态管理成效。结合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,建立工作专班,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,全年共清理占道经营、出店经营1800多起、流动经营1100起;乱堆乱放140多起、乱粘乱贴30000多处;整治沿街叫卖行为200多起;规范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违规行为5000多起;清理整治乱停乱放大型车、工程车等280多辆;清理占用公共资源的共享电动单车150多辆;检查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17家次,督促即知即改8家,制止露天焚烧行为7起。持续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放、限放工作,使其步入正轨燃放秩序。年内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40多起。严格落实施工场地“六个100%”抑尘措施,常态化对城区范围内施工工地出入口进行摸底排查,成立渣土车查处专班组,强化错峰执法,运用“日常巡查+错峰突击+定点守候”等方法,有效打击渣土运输司机的侥幸心理,强化运输车辆管控,减少道路扬尘污染,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全年共查处渣土车400多起,办理车辆通行证240多块,立案查处渣土车辆密闭不严、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、遗撒渣土污染城市道路等扬尘污染案件27起,并进行了行政处罚。深化停车设施建设管理“一难两乱”专项整治工作,根据《民乐县“四整治一深化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以“三抓三促”行动为契机,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,紧盯重点任务,坚持问题导向,形成上下联动、多方协作抓落实、抓督查、抓成效的工作格局。采取腾笼换鸟“活”、见缝插针“扩”、纠罚并重“管”等方式方法,打通居民“心墙”,新增停车位2000多个;合理规划,应划尽划,在不影响行人、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区重点路段,施划机动车停车位900多个,非机动车停车位8000多个。严格落实“12345”平台交办“331”制,把矛盾纠纷、风险隐患化解在一线,消灭在萌芽状态,确保“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音”。组织人员对城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行为进行全面排查,掌握基本情况,登记造册,建立台账,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,设置的各类广告宣传牌拆除后对墙体进行饰新,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。年内拆除3个沿街门店更换档次低、效果差的喷绘招牌,有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2处,整改1处,发现有隐患的户外招牌设施174个,整改166个,城市乱象得到规范管理,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得以巩固。
【市容市貌美化】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,采取“人机结合”和无缝隙巡回保洁的方式,配齐道路清扫器械设备,优化改进清扫方式,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,每日开展“二湿扫+一吸尘”3轮次机械作业,实现“横向到边,纵向到底、不留死角、不留空隙”的无缝隙管理,整体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,使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%以上。深入开展城市面貌大提升、市容环境秩序大整治,城区“牛皮癣”清理整治、全县“三大专项整治行动”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。全年共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35次,清理背街小巷垃圾800多吨,冲洗城区主次干道道路6次;清理乱堆乱放及积存垃圾300余处、180多吨,铲除街面小广告13000余处,拆除人行道私设护坡212处,维修更换城区垃圾桶、果皮箱118个。开展以“清除积冰积雪、清理死角死面、治理城市顽疾”等为重点的集中清理整治活动,共出动100多人,8辆清运车;共清运积冰积雪、堆积垃圾等120吨,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、整洁、舒适、安全的生活环境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,深化环境卫生“定人、定岗、定责、定路段”的管理措施,组织人员重点对城郊接合部227线、解放路、东西大街、八一小学等路段及城区待建空地、背街小巷、盲区死角等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,年内共清理堆积垃圾60余车次,780多吨。对城区公园、广场等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,共清扫拉运枯枝败叶、砖瓦杂物共50多吨。严格落实“清扫、保洁、清运、清洗、冲洗、消杀”等环卫作业制度,实行“定时、定点、定人”,确保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、车走地净,无滞留垃圾,切实落实“车走地净”、车辆覆盖等要求,杜绝垃圾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。全年垃圾清运量18146.13吨,无害化处理量18146.13吨,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%。
【便民市场管理】为进一步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氛围,提振市场信心,发展“地摊经济”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,在积极破解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、违规摆摊设点等“城市顽疾”的同时兼顾民生需求,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。规范流动摊贩经营,加大便民服务点临时摊贩的管理力度,坚持疏堵结合、科学选址、合理设置及“便民不扰民、放开不放任”的原则,在保障道路安全、不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、不影响交通秩序、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,有序开放城市公共空间,支持发展“地摊经济”,划定世纪大道惠民农贸市场、南华路丽景雅苑门口、嘉州宾馆对面、永鑫步行街便民市场、同心路便民市场为流动商贩经营区域,让文明“入位”,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加大环境卫生、市容秩序日常检查和治理力度,积极鼓励、引导商户入市规范经营,支持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,极大提升商户与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
【人行道防护设施和停车场建设】积极落实项目建设,在惠泽园、解放南路延伸段、世纪大道、健康路、世纪新城等路段新增智慧停车位296个,进一步缓解“停车难”,方便市民群众出行;为推动解决停车难、收费乱、管理乱等问题,切实提升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水平,投资300万元实施供销社院内停车场建设项目、投资650万元实施西城花园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、投资240万元实施水井巷停车场项目,有效解决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不足的问题,方便居民接送学生,进一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。
【环卫设施建设】完善城市环卫设施,全年共维修果皮桶185个,垃圾箱120多个。在全县道路改造工程结束后,通过实地调研,在城区合理规划放置垃圾分类四格垃圾箱500多个。投资80多万元购置抑尘车1辆,在遇到大风、沙尘暴及干燥天气时,发挥该车辆作用,最大限度除污降尘,净化空气。
【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】深化“数字化+巡查”监管模式,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,常态化采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案件,通过整合汇集政府、企业和社会数据,实现城市运行宏观决策指挥、事件预测预警、提升城市管理效率。该平台自运营以来,逐步与交警、公安、智慧路灯、智慧停车等联网运行,共处置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、乱拉乱挂等城市问题6331件;抓拍人行横道违停车辆5280辆;抓拍不文明行为3204起;协助公安调取视频录像20余起,提高案件侦破效率,从而有效解决“城市病”问题,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。